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
深化改革进行时
为稳步推进学生会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让学生会组织符合党的期待,受到社会认可、赢得学生信赖,学生会科学“瘦身”才能激发活力。
学生会基本情况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指导下的青年学生群众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是全院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长期以来,院学生会以“引领、服务、凝聚、创新”为宗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院学生会采取“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工作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事宜,现有主席1人、副主席3人(其中1人兼任学生社团部部长)共4人组成学生会主席团,设有秘书部、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维权部、社团部6个职能部门。目前,共有成员40人。院学生会切实建立起“学院、大队、区队”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明确了院级学生会对大队级学生分会、大队级学生分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院级学生会组织对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高效的原则,提升管理效能。在职能部门分工基础上实施中心部门分级管理模式,纲举则目张,本立而道生。牢记服务宗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解同学之所难,谱写学院学生会发展的新篇章。

学生社团基本情况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在保证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丰富广大学生的业余生活,扩大学生的人际交往,锻炼学生多方面的能力。目前已形成文体活动类、志愿公益类、理论学习类等多种学生社团。
学院成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形成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院团委具体指导,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教务、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工作人员遴选和活动开展的宏观指导和重大事项的审议。校团委成立社团管理指导中心,对社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改革实施细则出台情况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司警院党字[2017]61号)《关于印发<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司警院党字[2020]23号)《关于印发<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社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司警院党字[2020]22号)
主要经验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学院开展学生会、学生社团改革各项工作中,学院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学院党委专门研究部署改革各项工作,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各项改革文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推动学院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学院有关章程,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学生会和学生团社组织的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二)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一是优化了学生会组织体系。高校层面,深化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建立“学院、大队、区队”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精简优化了学生会组织机构。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三是健全了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院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吸纳同学们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学生会组织作用。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学生会组织应建立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五是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六是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学院各级党组织把学生会工作、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学院划拨专门经费支持学生社团发展,院团委设专门团干部(教师)分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院团委成立青年发展部与组织部合署办公,为学生组织各项活动和工作进行指导,为学生会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