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实际情况填写《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备案表》(见附件1);
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3.携带作业人身份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4.申请单位需提前1-3个工作日持《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备案表》及《动火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到保卫部消防科办理备案工作。
5.联系方式
保卫部消防科(实训楼102室)
联系电话:17645034830
保卫部消防值班室
联系电话:83311119
附件1: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备案表
附件2:动火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操作资格证)
保卫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