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安排,我校拟于近期采购(或建设)无人机实训室二期,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诚邀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来电咨询,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方案进行论证,并作为建设项目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征集概况
1.项目建设名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低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训楼2楼
3.项目建设内容、功能要求: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拟建设低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无人机实训室项目二期),位于实训楼2楼,项目建设面积约100㎡,预算经费人民币281万元。本项目需求如下:
(1)学院已完成无人机实训室一期建设,已有51平无人机组装实训室、180平无人机室内试飞区域和业机、装调检修、穿越等教学用无人机。二期建设目标为形成"一期真机实操 + 二期全场景虚拟仿真" 分层递进实训体系,实现 "先仿真降风险、后真机实操" 教学闭环。二期硬件按功能划分为科研开发、行业应用虚拟实训、竞赛训练专属三大类。其中行业虚拟包含:考证飞行及行业应用虚拟、低空防御虚拟等。
(2)因二期无人机实训室建设为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公司除提交无人机实训室建设方案外,还需准备一份可真实落地的校企合作的计划及方案,内容涵盖公司可以与学校在教科研产出、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方向的合作计划。
(3)用于无人机飞行教学的虚拟仿真平台(41个信息点)
(4)约100㎡的教室改造、装修。
二、方案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欠款、违约等行为;
3.有设计或建设两个及以上校园无人机实训室经验和案例;
4.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设计资质。
三、公告时间
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3日15时止。
四、递交方案时间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应征单位,需于2026年8月14日11: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本校工作人员电话确认。上述资料需确保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后果由该单位承担。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过往公司建设无人机实验室的相关案例
建设方案(包括技术参数和报价)
五、现场答辩时间和地点
待定
六、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13159609435 邮箱:34178747@qq.com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