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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线上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05月04日 15:24  点击:[]

为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职单招考试工作,实现“平安考试招生”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吉林省教育厅、考试院关于分类考试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现状我院实际,制定本案。

一、实施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贯彻“学校自主招录,招办审核备案”的精神,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202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魏秀云、刘文朴

常务副组长:杨  

副组长: 王鸣晖、韩广海、于

 员: 王丽莉 颀、宋健民、刘桂艳、周 影、李永芝王晓骞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命题工作组长:

组员:刘桂艳、周影、李永芝、王晓骞、陈颀、宋艳玲

负责单独招生线上考试的组题、审题、组卷工作。

(二)考务工作组长:王丽莉

组员:姜  禹、王  杨、董宴廷、张俊鹏、李凇宇、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全体监考教师。

负责单独招生线上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考试相关协调工作。

(三)网络技术工作组长:  组员:王  

负责单独招生线上考试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

(四)缴费工作组长:宋健民  组员:裴淑敏

负责单独招生线上考试报名期间的收费工作。

2022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秋

副组长:张    栾丽舒

组员:唐晓萍、王  璐、赵佳莹

负责单独招生线上考试期间各环节的监督工作。负责处理在考试和录取期间考生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三、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安排

吉林省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实施,结合当前疫情现状,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2022年学院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上机考的方式进行。

(二)成绩构成

吉林省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素质考试满分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职业技能测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2日

2.报名形式:考生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进行报名考生限报一所高职院校,不可兼报其他学校。

3.打印准考证(获取电子准考证):考生可于2022年5月23日623日9时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获取电子准考证),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电子准考证)参加考试

4.职业技能测试时间:5月24日10:00-11:00。

5.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线上机考形式进行,考生登录学院官网线上考试平台+“腾讯会议APP”进行考试环境监测。详细操作见《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线上考试考生使用手册》(学院官网发布)

6.考试时长:60分钟。

(四)线上缴费

考生于5月23日6时—9时,在微信中搜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关注此公众号后,选择单招缴费,账号为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在学费缴纳功能中,缴费金额125元,完成支付。

(五)模拟考试

1.模拟考试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务必参加两场模拟考试

第一场:2022年5月2310:00—11:00

第二场:2022年5月23 13:00—14:00

2.模拟考试目的:调试考试环境,熟悉考试流程。

3.模拟考试准备:请考生选择安静、网络畅通的室内环境,准备带有摄像功能和网络功能的台式机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一台准备带有摄像和网络功能的手机一部,在手机中安装好“腾讯会议APP”。

4.模拟考试登录:模拟考试开考前40分钟,考生登录“腾讯会议APP”,监考老师将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开考前10分钟考生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考试平台备考。

(六)正式考试

正式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5月2410:00—11:00。

考试登录:正式考试开考前40分钟,考生登录“腾讯会议APP”,监考老师将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开考前10分钟考生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考试平台备考。

(七)考试过程

1.进入腾讯会议:考试前40分钟,考生依次输入准考证上通知的“腾讯会议号”以真实姓名加入腾讯会议,待监考老师核对学生身份后,打开摄像头将考试现场全景摄入腾讯会议,考生需提前测试并固定好位置,确保以考生为圆心周围1米范围内的全景画面摄入腾讯会议,严禁使用虚拟背景,考试过程中请勿东张西望和走动,否则将可能被判定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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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正式考试前需听从监考老师的语音安排,向监考老师出示手持身份证,监考老师核对无误后,考生再返回座位等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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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考试系统:考生需提前将监控手机设置为勿扰模式,拒接所有来电,不能查看微信、短信等。在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器切换考试界面超过4次、时长累计超过3分钟将视为作弊。

4.考试将全程录像,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监考过程

考试全程使用腾讯会议进行实时远程视频监考,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端电脑使用腾讯会议录制功能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录像全部封存备查三年。

1.预约腾讯会议号:考试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考生分配考场,每个考场单独预约建立一个腾讯会议号。

2.提前进入线上考场:监考教师于开考前50分钟登录本考场腾讯会议,开始主持考试;考生于开考前40分钟使用监控手机登录腾讯会议,并打开摄像头和麦克风,按监考教师要求调整好拍摄角度。

3.查验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登录完成后,监考教师按要求逐一通过视频对话查验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填写考场报告单,查验完成后,等待考试。

4.线上监考:考试开始,监考教师通过腾讯会议多屏显示画面进行监考,如发现某位考生行为异常,监考教师可放大该考生画面,单独查看并远程询问该考生。

5.确认考场交卷信息: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逐一确认每位考生均已成功提交后,结束考试后停止录像,退出腾讯会议。

(九)考试相关要求

1.监控设备:1部智能手机(运行内存不低于8G,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0万,确保现场画面清晰)或一台带有摄像头的平板电脑,并安装好腾讯会议,手机(或平板电脑)开启摄像头,置于考生前进行全景、全程摄像监控。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在开考前40分钟进入会议,并将腾讯会议参会名称改为“本人真实姓名”,保证监控设备电量充足。

2.考试设备:每位考生需准备带摄像和网络功能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线上考试。考生务必按要求,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学院官网考试平台,保证考试设备电量充足。

3.网络要求:每位考生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4.考生需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能登录系统参与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开考后不允许离开座位,不允许上厕所。

5.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考试时查验证件,无以上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周围不允许出现书籍、闲杂人等,考生桌面允许有空白A4纸、笔、充电器和插排。

7.考生考前必须进行模拟考场演练,模拟考试期间拍摄角度,熟练掌握考试流程,必须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面,避免仰拍或俯拍,拍摄画面以拍摄考生上身镜头及考试场所独立全景画面为主。

8.如未按要求进行模拟测试、不按操作流程导致考试中遇到操作、技术等问题,则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十)特殊情况处理

1.考试断网情况处理。如考生考试过程中参加考试使用电脑出现断网或网页异常,导致无法继续答题的情况,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5分钟内解决问题的,考生可在恢复后继续答题;超过5分钟无法解决的,需顺延到下个场次重新参加考试。若重新参加考试仍出现相同问题超过5分钟无法解决的,将不再有考试机会,考试结束。

2.监控手机视频中断情况处理。如监控手机视频中断30秒以内可继续答题,超过30秒,监考老师示意后仍无响应的,本科目考试作废,需顺延到下个场次重新参加该科目考试,如顺延仍不能保证视频正常的,将不再有考试机会,考试结束。

十一成绩公布及录取安排

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由学院负责公布,查询方式及时间详见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考生如对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处进行申诉,由命题组、考务组及纪检监察组对存在异议的试卷或成绩进行复议,最后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我院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学院纪检全程监督单独招生线上考试,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坚持“三个绝不允许”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的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考生如对录取有疑义,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处进行申诉,电话为0431-83509808

(二)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线上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吉林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有如下行为视为考试违纪(或作弊):

1.不按照考试要求环境布置考场,监控镜头恶意调至不规范视角,考生身体、双手、头部部分或者全部置于监控画面之外,或者被其他物品遮挡。

2.考生登录在线考试系统后,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摄像头、离开监控范围、切换考试界面、接打电话;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用其他方式遮挡面部;不得佩戴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不得左顾右盼,打暗号或者手势,随意出声说话;不得有其他人进出考生所在房间;不得以任何形式翻阅或查询相关资料。

3.考生要积极配合监考教师及全程录像监控。监考教师通过在线考试系统,以适当方式发出考试纪律等相关指令。在线考试系统通过考试机摄像头监控设备,对考生面部特征、考试环境、切换测试程序次数等影像资料,进行全程不定时取证备案。故意违抗监考教师指令、拒不配合考试监控的一切行为,监考教师将适时终止考生考试并强制收卷,考试成绩视为0分。

4.确保手机摄像头始终处于开启状态,并对准考生本人,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生登录在线考试系统后及考试过程,不得使用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第三方软件或登录其他网站,在线考试系统将在考中或考后,适时通过后台查询考生使用第三方软件或登录其他网站情况,如有异常按作弊处理。

6.考生不得以图片、视频等任何形式抄录、传播试题内容。要自觉遵守测试纪律,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不准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考生违纪及其他任何疑似违反考试公平性的一切行为,将上报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

考试过程中未发现,考后发现除上述行为外,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院将有权判定考生成绩为零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找人替考,由他人协助考试,或用各种手段来逃避人脸识别环节;

2.考试过程中,用拍照、录像、录屏等方式将考题进行传播、泄露;

3.考试过程中,故意退出考试系统,查找答案;

4.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提词器、胸麦、分屏数据线、投屏设备等作弊工具;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邮件、虚拟机等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等任何方式传递远程考试信息;

7.视频背景不真实,使用虚拟背景,或使用美颜设备;

8.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9.其他违反我院考试规定的行为。

本工作方案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实施,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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