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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部门简介

| 信息发布日期:21-07-25 11:09:48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处受学院党委直接领导,是学院人事、组织、宣传、警务、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活动等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包括:

(一)组织指导全院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与政策宣传教育,制定全院教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做好教职工及大学生政治思想工作;

(二)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党员发展、积极分子培养等工作;

(三)负责学院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干部配备、任免、调动及教职工招聘、调配、交流等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院考勤考绩和考核评比及奖惩的具体工作。负责院内外行政方面表彰奖励工作、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及聘用工作、组织工勤人员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对教职工进修学习、业务培训的组织、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查管理、组织教师岗前培训、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人民警察警衔的授予、晋升、降级、取消等警衔评定工作;

(七)负责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八)负责院内院外宣传管理工作,包括院内外宣传报道、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管理学院微博、抖音等;

(九)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与协调工作,包括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全院工资的计划、调整和岗位津贴、奖金发放的审核工作;

(十一)领导、支持和保障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